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如何报销生育费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信息 >> 正文
查看问答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如何报销生育费用
我是事业单位的一名在职在编人员,单位没有购买生育险,我老公是公务员,也没有购买生育险。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生育费用要怎么报销呢?
管理员于2014-04-24 17:04:46回复: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生育费用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北海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北政发[1998]74号)规定,我市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目前暂没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的范围,故不能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联系电话:13977939566    联系传真:0779-3064881    QQ:1391369838 1450735442

联系地址:广西北海市    邮箱:beihaily@163.com    

版权所有:东兴到越南旅游_防城港到越南旅游线团路报价_东兴越南旅游旅行社

  桂ICP备20240198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