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强行施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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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问答 水利局强行施工怎么办
我是XXX,汉族,农民。现居于广西合浦县白沙镇良港村委根竹山村小组,长期以来靠海水养殖维持全家的生计。但就在2013年1月合浦县水利局在事先没有与我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填埋我的虾塘7亩,并毁坏房屋两间及一批电力设施,由于施工造成虾塘产生大量淤泥并严重污染导至大量虾蟹死亡,造成我6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从2013年1月到现在我不断地向各级相关政府部门上访反映情况,但得到的只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和赔偿。为了我全家的生存,两年以来我奔走在茫茫的信访路上,期间亲生奶奶生病由于得不到悉心照料,奶奶于今年2月份过世。家中赖以生存的虾塘被严重破坏,信访路上已花去我家中所有积蓄,现已家徒四壁,举步唯艰。朗朗乾坤、和谐社会的今天,权大于法了吗?党和政府是不是允许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了?天理何在?公理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我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
管理员于2014-04-28 11:53:55回复:
您好! 您来信反映关于合浦县水利局强行施工,农民合法权益谁来保护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来信反映的施工项目为合浦县铁山港东岸开发区榄根海堤良港堤段整治工程。为提高良港海堤的防御暴风潮的能力,保护当地群众生活生产安全,工程计划按10年一遇防潮标准整治加固标准海堤4.27公里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保护范围为白沙镇洋墩村,保护盐田及海水养殖面积3500亩,保护人口2300人。项目属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项目,要求施工时间为一年,但由于受汛期、征地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已严重滞后。 您反映因施工造成毁坏房屋及电力设施问题,经水利部门核实,对造成电线杆5根、电线800米和红砖结构虾塘屋平房40平方的毁坏情况,其内容和数量已经双方签字确认,但由于您提出要与占用虾塘补偿费一起捆绑处理,造成至今未能按相关标准进行补偿。对占用虾塘补偿问题,合浦县水利部门对类似情况的吴某某等群众的11个虾塘已按相关规定确认、公示后进行了补偿。但由于您所述的虾塘经核实存在土地权属争议,且所述的虾塘“7亩”也未经核实,因此目前还未能给予按规定补偿。之前合浦县水利部门已与当地镇政府协调,由当地政府组织司法所、土地所、良港村委共同对该虾塘进行土地权属确认。待权属确认后,合浦县水利部门将按规定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补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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